在寒假来临之际,春节放假期间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 年修订)》等相关精神,为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切实做到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依法执教、廉洁从教,我对社会作出如下承诺:
1.不在公开场合做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,不宣扬封建迷信思想、歪理邪说和低级庸俗文化;
2.不组织、参与有偿补课,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;
3.不接受社会各种培训机构的聘请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,不参与有偿补课活动或为其提供任何便利;
4.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,不强制向学生或家长推销教辅资料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商业保险,不利用家长资源并从中谋取利益;
5.不在寒假期间,组织学生在家开展有偿补课;
6.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、礼品、礼金、商业预付卡;
7.不对学生施以体罚,造成不良影响;
8.不做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