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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推选办法(试行)
      浏览:1340次    发布时间:2019-11-25   图文:   责编:教科室

    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推选办法(试行)

    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,是体现教师个人教科研能力及成长的重要指标。为鼓励进步,表彰先进,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,制定以下推选办法。

    一.评选对象

   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确定参评对象范围。

    二.推荐程序

    1.个人申请。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,依照条件个人申报,申报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。

    2.资格审查。由教科室负责,相关处室配合,依据申报条件,逐一审查。

    3.确定人选。根据量化积分综合计算排序,经学校研究,决定上报推荐人选。

    三.积分办法

    近3年以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,在课题研究、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此项累计积分。

    (一)课题

    1.获得国家级课题一等奖积9分;二等奖积8分,三等奖积7分。结项积6分。主持人另行加分,一等奖2分,二等奖1分,三等奖及以下不加分。(注:如果国家级课题该年度未组织评奖,仅结题,则取三等次相加的平均分。)

    2.获得河南省课题一等奖积7分;二等奖积6分,三等奖积5分,结项积4分。主持人另行加分,一等奖2分,二等奖1分,三等奖及以下不加分。(注:如果省级课题该年度未组织评奖,仅结题,则取三等次相加的平均分。)

    3.获得郑州市课题一等奖,积5分,二等奖积4分,三等奖积3分,结项积2分。主持人另行加分,一等奖2分,二等奖1分,三等奖及以下不加分。

    4.获得校级课题一等奖积3分,二等奖积2分,三等奖积1分。主持人另行加分,一等奖2分,二等奖1分,三等奖及以下不加分。

    5.参加课题研究未获奖,积0.5分。

    6.多次获奖,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,其余证书均按同级最高等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,累计积分。

    (二)论文成果

    1.获得河南省论文、研究性学习等科研成果一等奖,积5分,二等奖积4分,三等奖积3分。

    2.获得郑州市论文、研究性学习等科研成果一等奖,积4分,二等奖积3分,三等奖积2分。

    3.获得校级论文、教学方案、案例、课例、叙事、读书心得等科研成果,一等奖积3分,二等奖积2分,三等奖积1分。

    4. CN刊物上发表文章4分,发表《郑州教育科研》一篇2分。

    5.参加成果类评选未获奖,积0.5分。

    6.多次获奖,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,其余证书均按同级最高等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,累计积分。

    (三)课程建设

    1.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,并获国家级校本课程评选一等奖,积7分,二等奖积6分,三等奖积5分。

    2.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,并获省级校本课程评选一等奖,积5分,二等奖积4分,三等奖积3分。

    3.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,并获市级校本课程评选一等奖,积4分,二等奖积3分,三等奖积2分;

    4.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,并获校级校本课程评选一等奖,积3分,二等奖积2分,三等奖积1分。

    5.参加校本课程评选未获奖,积0.5分。

    5.多次获奖,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,其余证书均按同级最高等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,累计积分。

    (四)近一年内,校内科研活动请假一次扣0.5分,请假达3次,不具备参评教科研先进资格。

    四、说明:

    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一票否决。

    1.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违反政策的(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);

    2.违反《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的;

    3.拒绝承担教教研任务,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;

    4.工作严重失职,造成恶劣影响,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,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。

    5.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,取消当年申报资格,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。

    6.一学期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,一学年累计请假超过2个月的,不得申报。

    (二)近三年以内取得教科研先进的教师不再参评。

    (三)受表彰的教师要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。

    (四)未尽事宜随着发展适时调整。

    (五)本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。

    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

    2019年11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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