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局直属各学校:
根据工作安排,现在全市开展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精神,遵循基本教育规律,坚持教育改革创新,落实立德树人的 根本目标,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的意见》(教政法〔2019〕16 号)、《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》(郑教教科〔2017〕18 号)精神,建立 和完善教育科研激励机制,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 工作,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 —2— 造性,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服务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条件
1.基本条件。重视教育科研工作,有明确的分管领导;科研 机构健全,成立有专门的教科室,局直属学校有教科室主任和专 职人员或固定的兼职人员,县(市、区)要求有专职教科室主任 (以文件形式任命),教科室设有承担课题的科研小组;有专、兼 职相结合的教育科研队伍;有固定的办公场所;科研经费充足, 对重大科研课题或重要科研活动有专项经费;有专项的教育科研 成果或教育科论文奖励经费。
2.科研管理。教科室内部管理科学,制订有合理的规章制度, 岗位明确,职责分明,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;能结合学 校教育发展实际和市教科所工作重点,制定科学的科研规划,有 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重要科研活动有总结;课题管理规范,对 本学校承担的各级课题能及时申报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指导,制 定并实施校级课题管理办法;科研指导有力,解决好学校的教育 科研实际问题,切实提高服务水平,对市级年度重点课题、专项 课题等实施过程指导,并积极配合和创造条件,对成果进行评价 验收和上报;对教育科研工作能实施有效地宣传培训;积极组织 科研论文或信息稿件,办有内部教育科研指导读物;能积极配合 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工作,确保市、校教科研管理机制的有效运 行。
3.在学生社团、课程建设、作业建设、评价建设等工作中,学 校确立有相应的课题,在研究中做到有计划、有方案、有实施, 成效显著。 3.科研培训。能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市教科所和上级部门举办 的科研培训、学术讲座或课题研讨活动;每学年学校自行组织开 展不少于两次的教科研学习、培训活动。
4.科研绩效。研究层次较高,承担有在市教科所备案的国家 级、省级研究课题或在市教科所立项的研究课题;研究成效突出, 能够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或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依据,有较多的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;研究成果显著,能 结合本校实际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,有科研成果(论文)发表 或出版;积极参与《郑州教育科研》刊物投稿;研究的示范和带 头作用突出,教育科研工作得到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肯定和表彰, 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可和支持,形成了良好的群众性教育科研氛围。
(二)申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条件
1.热爱教育科研工作,有较高的科研积极性和热情。
2.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近三年主持有郑州市教科研课题或 参与郑州市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项,能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开展 研究,在本校有较大的影响。
3.具有组织、带动和指导本单位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。
4.研究成果显著,作为主要完成人,近三年在郑州市教科研 成果评审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;或在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评审中获得奖项,有效地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5.近三年内已获得过郑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教师不再 参评。
三、推荐和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认真 做好本单位的初评和推荐工作。市教科所成立 2019 年教育科研先 进单位与个人评选专家委员会,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本年度科 研统计数据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
(一)先进单位的推荐 1.每个县(市)各推荐 4 个单位,金水区、中原区、管城区、 惠济区、二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郑东新区、 航空港区各推荐 3 个单位,上街区推荐 2 个单位,由县(市、区) 教科室组织初评。各县(市、区)教科室不需申报,但需提交本 年度工作总结一份。 2.局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自评,在形成自评报 告的基础上自愿申报。自评报告要求按评选标准逐项阐述,数字 准确,材料详实,有关业绩须附证明材料。
(二)先进个人的推荐
1.每个县(市)各推荐 9 人,金水区、中原区、管城区、惠 济区、二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郑东新区、 航空港区各推荐 7 人,上街区推荐 5 人,由县(市)、区教科室组 织初评、推荐。
2.局直属学校每校推荐 1 人。
(三)申报材料
1.申报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须填报《郑州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申报表》(见附件 1)一式二份、自评报告一份。
2.申报先进个人须填报《郑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》 (见附件 2)一式二份、个人学年教育科研工作总结一份及相关 教科研业绩证书复印件一份(以上为纸质材料)。
3.县(市、区)还须提交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汇总表 一份(见附件 3),并将此表转为 excel 文档发送至邮箱 jkspxbm@126.com。 4.申报材料在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4 日报送到郑州市教科所 202 室。 附件: